看對趨勢又不賠錢,掌握兩大原則就對了! 

看對股價

有些投資人碰到購買標的股票價格上漲,但手中持有的認購權證卻虧錢,百思不得其解。專家分析,會碰到這種情況多半是因為投資人當初權證「買貴」了。一種可能是券商發行的權證已在市場被掃光,券商無籌碼,投資人買到的是另一投資人掛單的權證,而價格偏離行情過高;另一種情形則可能是現股波動幅度太大、價差變大或是委買賣單量急縮,造成券商的避險成本增加,將權證的賣價提高來銷售了。


專家表示,大部分小於1元的權證,券商造市掛單價差為0.01元;大於1元的權證,掛單價差可能會增加至0.02元或以上,若某檔權證委買價為1.2元,委賣價為1.8元,價差高達0.6元,就為不尋常的報價方式,因依造市規範,券商造市掛單,最大價差是不能超過10個升降單位,所以價差過大的報價,投資人應拉高警覺心,細心判斷委賣價格是否合理。


會出現不尋常掛單,多半是因為券商在某些限制條件發生下,只掛了單邊的報價,而另一邊的價格可能是某投資人刻意掛出,常見的情形就是因為券商整檔權證已銷售完,在手中無庫存下,券商將暫時不再提供權證委賣報價。舉例來說,曾有投資人A在2013年7月看準TPK-KY(3673)股價到達低點,有機會進入反彈,便立即進入權證市場買入TPK-KY認購權證,而股價也確實在5個交易日後漲幅達16%;但他手中持有的TPK-KY認購權證,卻從0.43元下跌到0.39元,就是因為當初投資人A買進的權證,其實是由投資人B賣出,在市場太熱券商已無庫存的狀況下,權證的賣價由投資人B掛出且價格偏離行情,而投資人A在沒有仔細觀察與計算下,買入了偏貴的權證,造成看對股價卻賠了權價的情形發生。


另一種權證報價過高的情形,則是因為券商為了避險將掛單價差拉大,通常容易出現在股本或成交量小的小型股,因為小型股容易發生價差過大或交易量不足的情形,為適當反應股票交易狀況,因此拉大權證價差。不論發生原因為何,建議投資人在下手買入權證前,應先謹慎評估權證賣價是否合理。


要避免看對趨勢,卻投資賠錢的狀況,下單投資前要把握2大原則:

原則1:權證要選委買委賣價差小

舉例而言,若投資同檔標的權證,A權證的委賣價格為1.5元,委買價格1元,代表若投資人買進一張權證再立刻賣出,立即損失0.5元;但B權證的委賣價格1.02元,委買價格1元,若立刻賣出,僅損失0.02元價差。價差是交易成本的一部份,投資權證要留意權證報價的價差比,原則上應要選小才對投資人有利。

原則2 :掛單委買委賣量充足

除了價差,也要留意委買委賣量,最好挑選掛單量大於100張以上者,較有可能是造市券商掛單,通常單量小於10張的,應是投資人的單量。注意委買或委賣量掛單都充足,較能方便投資人進出。


操作權證,除了觀察趨勢,還要留意諸多「眉角」、慎選投資標的,才有機會真的獲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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